市县党委每季度、政府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判安全生产形势,17个专项应急指挥部年内组织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把煤矿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山西省政府日前印发《关于做好2020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作出如上规定。
这是自2009年起,山西省政府连续12年将1号文件锁定安全生产。在传承往年经验的基础上,今年山西更加强调精细化治理,要求严格落实责任,完善制度,全面提升应急管理水平。
——在责任落实方面,《通知》从强化党政领导责任、压实部门监管责任、落实企业主体责任三个层次,提出了落实安全责任的总体要求和措施。
党政领导责任方面,要求严格落实党委常委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对市县党委、政府召开关于部署安全生产工作的会议有明确要求,分别每季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分析研判形势,解决突出问题。按照本行政区域产业结构、地区生产总值和监管企业数量,配足配强安全生产监管人员。
压实部门责任方面,要求部门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会议,研究解决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突出问题。同时要求建立本行业领域“一台账四清单”,安全监管台账和问题整改清单、挂牌督办清单、追责问责清单和联合惩戒清单,落实部门监管责任。
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方面,在2019年研究制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的基础上,今年要求建立完善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法律追究工作机制,并制定出台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制规定,要求企业开展“反三违”行动,做到主体责任、安全投入、安全培训、安全管理、应急救援“五到位”,多种举措倒逼企业落实责任。
——在源头管控方面,《通知》坚持超前防范,把问题解决在萌芽之时、成灾之前。
健全完善安全风险评估制度和论证机制方面,对城乡规划、化工园区、重大工程项目都要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论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和安全生产许可制度,严把安全生产准入门槛。
加强风险监测方面,建立重大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机制,完善自然灾害各灾种监测预警制度,规范监测预警活动。修订预警信息发布办法,畅通发布途径,做到精准预警。
健全双重预防机制方面,落实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措施,科学编制风险分布图、风险清单台账和风险动态数据库,落实风险管控措施。
提升灾害防治能力方面,要求有序推进自然灾害防治重点工程建设。结合季节特点,组织开展地质灾害、森林防火、防汛抗旱等专项治理。加强灾情管理、灾后重建和灾害事故救助工作。
——在制度建设方面,《通知》聚焦应急管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健全应急管理“五大体系”“十项机制”。
应急预案方面,修订完善省级总体预案、专项预案和部门预案,配套制定应急响应手册和行动方案也明确列入通知,要求省17个专项指挥部年内都要组织一次实战化应急演练。出台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专业队伍与志愿者队伍共训共练共演和比武竞赛制度,制定区域应急救援物资保障中心和区域航空救援基地建设规划并推动实施。
有效应对突发事件这部分作为新增加的内容进行列入。明确要求各级政府及其总指挥部、专项指挥部办公室都要建立完善并严格落实24小时领导在岗带班制度、应急值班制度、重大节日和重要时段每日调度制度,突发事件信息报送制度。建立应急救援协调联动机制,确保响应及时、指挥科学、处置有效。
——在行业治理方面,今年继续深化专项整治,各行业实施精准治理。
煤矿强化瓦斯灾害防治,深入推进“三区联动立体式”瓦斯抽采,对突出矿井大力实施区域和局部“两个四位一体”综合防突措施,做到抽采达标。深化煤矿防治水“三区”管理,突出抓好探查和疏放两个环节整治,做到先治后采。省级组建10个煤矿督查检查组,持续开展督查检查。
危险化学品领域深入组织开展危化品本质安全三年提升行动,对“两重点一重大”危化建设项目实行联合审批。同时要求实现两个“100%”,重大危险源在线监测监控率达到100%。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危险化学品生产装置自动化控制系统装备和使用率达到100%,年底前未实现自动化控制或未投入使用的,一律停产整顿。
交通运输领域继续推进“两客一危”重点营运车辆全部加装智能视频监控报警系统。对高速公路危化品车辆易聚集服务区设置专用停车区,采取限控疏导和24小时专人值守措施。
非煤矿山领域持续推进地下矿山采空区安全隐患治理,完成130座治理工作任务。组织开展开采作业与设计不符专项整治,继续深化非煤矿山专家“会诊”,完成尾矿库在线监测省市县企四级联网,提升尾矿库监测预警能力。
消防领域重点突出商业综合体、高层地下建筑、文博单位、危化品企业、“多合一”和城乡接合部等高风险场所领域分类治理,集中开展打通“生命通道”治理行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