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应急管理局,有关中央驻陕及省属企业:
今年6月是第25个全国“安全生产月”,主题为“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根据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安委办〔2026〕2号)要求,为切实做好全省“安全生产月”各项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入学习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论述。要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会议、党委(组)会议、交流研讨、专家授课等方式开展1次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和批示指示的学习,全面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的重大意义、丰富内涵、科学体系和实践要求,持续增强各级领导干部统筹发展和安全的意识和能力。要开展“安全生产大家谈”,鼓励各级、各部门和企业负责同志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压实安全责任谈认识、谈做法、谈体会,推动各级党委、政府担负起“促一方发展 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要围绕贯彻落实“十五五”规划部署和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通过专题栏目、访谈、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宣传各项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凝聚社会共识、推动工作落实。
二、深入排查整治风险隐患,推动隐患闭环整改。安全月期间,我省将组织有关专家学者开展《陕西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等入企宣贯活动,提升各级领导、企业负责人安全责任意识和员工隐患辨识能力。各市、各部门要聚焦矿山、危化品、建筑施工等重点行业及“九小场所”、人员密集等特殊场所,深入推进“一件事”全链条整治和专家指导帮扶,帮助企业发现问题隐患,建立隐患整改清单台账,推进闭环整改。要畅通举报渠道,广泛宣传隐患举报奖励电话,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内部隐患报告奖励制度,鼓励全员参与隐患举报。要开展“以隐患为事故”警示教育活动,采用“明查暗访+媒体曝光”机制集中曝光典型问题隐患,强化监督震慑效应、提高员工安全自觉。要结合区域特点、行业特点和企业实际,组织开展以隐患识别、应急处置、避险逃生为重点的演练活动,通过桌面推演、现场演练、实战模拟等方式,切实提升基层应急能力和群众防灾避险能力。
三、深化安全宣传"五进"工作,提升全民安全素养。要推进安全宣传“五进”工作,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各自职责,督促企业主要负责人带头讲授1次安全生产公开课,依托乡村广播和宣传栏普及1次涉农安全知识,组织社区开展1次邻里互助式应急培训,强化校园1次安全主题教育,指导家庭排查1次居家安全隐患并储备必要应急物资。要通过流动科普、志愿讲解等方式实现入户宣传,组织专家、科普讲解员等,开展科普讲解、参与咨询互动,面向公众普及灾害风险基本知识和防范应对技能。要加强短视频、动漫等大众喜闻乐见的宣传作品的开发和推送,积极参与全国性活动及全省安全生产和防灾避险科普讲解大赛,结合本地、本行业近年来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制作警示教育片或开展“以案说法”,推动各级部门和企业举一反三、引以为戒。
四、举办安全宣传咨询日活动,营造浓厚安全氛围。省安委办定于6月16日在榆林市举办全省“安全宣传咨询日”主场活动。各市、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要围绕活动主题,按照务实简约、因地制宜的原则,精心谋划本区域、本领域、本单位活动,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形式内容相统一的方式,通过展板展示、智能设备演示、发放宣传资料、VR体验、科普游戏互动、特色文艺演出等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宣传政策措施、科普安全知识、讲授避险技能;要组织安全生产专家、志愿者、最美应急管理工作者参与安全生产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安全倡议,深入企业、养老机构开展科普宣传,以专业、生动的案例强化不同群体安全行为养成,切实筑牢全民安全防线。
五、培育特色安全文化,推动安全理念深入人心。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大力宣传“最美应急管理工作者”先进事迹和企业安全生产优秀经验做法,以榜样力量持续推动安全文化深入人心。要鼓励创作微电影、短视频等贴近群众的安全文化作品,策划推出原创应急主题MV歌曲、打造应急特色IP形象,办好“全民安全公开课”,组织观看安全生产主题片和警示教育片,以更具亲和力的方式拉近与公众距离。要支持各类团体开展安全文化下基层、文艺汇演、书画摄影展等群众喜闻乐见的活动,营造“人人讲安全、个个会应急”的浓厚氛围。要结合地域特点和行业特点,打造安全文化主题公园、科普长廊、应急体验馆等实体阵地,定期开展公众开放日活动。要充分利用电子宣传大屏车、楼宇电视、户外大屏、公交车地铁广告等载体滚动播放安全知识,提升公众风险防范、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并通过手机短信、话题讨论等多渠道推送安全生产月主题和安全知识,形成全方位、立体化的安全宣传声势。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严格落实为基层减负要求,坚持节俭规范举办活动,结合正在开展的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生产月”系列活动。请各单位分别于5月28日前将1名联络员信息、6月26日前将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的典型做法和经验报送省安委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