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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以预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全面提升全社会抵御自然灾害的综合防范能力。——习近平
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举办案件审理业务培训
更新时间:2026-05-27 15:21:23 点击次数:67 

        5月26日,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在贵阳举办案件审理业务培训,省交通运输厅党委委员、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组长王剑波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上,邀请了省直机关纪检监察工委案件审理室负责人、二级调研员侯静同志为参训人员授课,她围绕案件审理简介、案件审理的程序和方法、案件审理工作的态度和认识三个方面,结合真实案例,深入解读事实证据、定性处理、程序手续、管理文书、处分执行等方面的政策依据和要求,从理论和实践两个层面,为参训人员答疑解惑。

       “通过这次学习和交流,让我们发现了不少易被忽略的细节和问题,引导我们在审理工作中做得更细更实,不断提高审理工作业务水平。”提及参加此次培训的感受,省公路局一名纪检干部说道。

       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省交通运输厅直属机关纪委、省应急管理厅直属机关纪委、省公路局纪委、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监督局纪委136名纪检干部参加培训。

       怎样守牢案件质量“生命线”?派驻省交通运输厅纪检监察组构建多层次、全覆盖的案件质量评查机制,优化“常规+专项+联合”评查方式。

坚持问题导向,以评查整改倒逼办案质量提升,针对上级案件质量评查反馈的条款适用、违纪违法事实见面程序、审理文书等问题,第一时间召开专题整改会议,逐一建立问题整改清单,明确整改措施、责任人和时限,实行销号管理,推动评查发现问题真改实改。

       与此同时,建立案件年度自查评查机制,抽调业务骨干组成评查组,围绕事实认定是否准确、证据链是否完整、程序是否合规等方面,对组本级和二级纪检机构每年开展一次案件质量全面评查,并建立问题整改清单,同步将问题相关情况书面反馈至纪检机构主要负责人,督促抓好整改。去年以来,质量评查共发现并整改完成问题37个,印发通报一次,在移送司法机关案例中,没有出现退回补查补证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