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安委会部署非煤地下矿山驻矿监督工作
更新时间:2026-07-17 09:13:38 点击次数:140 来源: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近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印发《关于开展非煤地下矿山驻矿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明确驻矿范围及选派要求、驻矿监督员工作职责、驻矿监督员重点监管事项、驻矿监督流程与要求。
《指导意见(试行)》指出,所有非煤地下矿山开展驻矿监督,对生产、建设非煤地下矿山,按照不少于“一矿两员”的要求,选派驻矿监督员;对停产、停建非煤地下矿山,采取驻矿监督员就近“包片巡查”的方式,实现全覆盖监督。驻矿监督员履行做好政策传达落实、信息报告、压实主体责任、提升隐患排查治理质效四项工作职责,重点监督基础管理、现场作业、风险管控、应急保障等事项。



